天美平台請銷假製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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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教職工因公或因私離開工作崗位,一律實行請假或報告製度🧝🏼♀️,按規定審批權限履行請假手續,獲批準並安排交接好工作後方可離開🏃♂️➡️。
第二條 因公出差一律填寫《出差審批單》🧑🏽🦰。各系部(處室)中層幹部經系部(處室)負責人簽字👷🏿♂️,分管領導簽署意見,由主要領導審批🧑🏻🤝🧑🏻;其他教職工按照審批權限逐級審批。批準後,系部人員報系部綜合科備案🫶🏻;各系部中層幹部、各處室人員報人事處備案。由於各種原因延長時間及時告知備案部門,出差返回後及時到備案部門報到,否則按曠工處理。
第三條 教職工請假一律在智慧喀什系統上填寫《請假審批表》,並上傳相關佐證材料🔶,經批準後予以實施📠。所有請假均需按審批程序結束後打印兩份,分別報人事處和系部綜合科登記備案🦟。
第四條 所有假期如遇國家法定假期、寒暑假和公休日不順延。
第五條 審批權限
(一)縣處級領導幹部因公因私請假,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。
(二)系部、處室負責人,請病事假1天以內(含1天),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,由天美主要領導審批。報黨政辦公室🧘🏼、組織部、人事處備案。
(三)系部(處室)中層幹部🫴🏽,請病假3天以內(含3天)🌖,由系部(處室)負責人審批;4天以上逐級簽署意見後🙋🏼👯,報分管領導審批,經分管領導審批的的假條報人事處備案🐽。
(四)處室教職工請病事假3天(含3天)以內的,由所在處室負責人審批;4天以上逐級簽署意見後,報分管領導審批🏋🏻♀️,經分管領導審批的的假條報人事處備案🙅♂️🈴。
(五)系部教職工請病事假3天(含3天)以內,由所在系部科室負責人審批📔,專任教師由教研室🧖🏻♂️、教務科逐級審批;4天至15天(含15天),逐級簽署意見後🦫,由系部(處室)負責人審批🫎;15天以上🏌🏽♂️,逐級簽署意見後🧑🏻🦼➡️,報分管領導審批,經分管領導審批的假條由系部綜合科和人事處備案🤾🏼。
(六)教職工因病住院治療並有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的,15天以內(含15天)由系部(處室)負責人審批🧈👂🏿;15天以上的逐級簽署意見後⚠️,報分管領導審批。
(七)專任和兼課教師請假,除按上述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外,調整安排好教學任務後方可離崗。
第六條 假期不得超過批準期限,特殊情況需續假的,應提前按審批權限報告,事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。假期執行完畢,請假人返回工作崗位,應及時向備案部門銷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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